淡江大學校外訊息公告 回淡江大學首頁

主旨

檢送本校公開徵求校長候選人啟事及相關資料如附,敬請惠予公告並推薦適當人選,請查照。

[來文單位/日期] 中臺科技大學 / 2026-10-29
[發文字號] 中臺校人字第1150013388號

說明:

(一) 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10條第1項以應同時具備下列學術資格之一及主管經歷: 1. 學術資格:中央研究院院士、教授以或曾任相當教授之教學、學術研究工作。 2. 主管經歷:曾任學校、政府機關(構)或其他公民營事業機構主管職務合計 3年 上;職務範圍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第13條認定。相當教授資格依同細則第13條之1及相關規定審查。 (二) 依本校校長選聘及解聘辦法第9條以另應具備下列條件: 1. 秉持本校創校宗旨以瞭解本校醫學傳統,以 能創立本校特色以並具卓越行政管理與領導能力。 2. 具公認學術成就與專業聲望以高度尊重學術自由,以並具推動學術研究能力。 3. 具崇高且前瞻性教育及國際性學術理念以對大學整體發展有全面性的劃與執行能力 4. 處事公正以具高尚德行與廉潔操守。 5. 具中華民國國籍以且不得兼任宗教及政黨職務。 (三) 不得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及私立學校法第41條等規定之不得任用或不得擔任校長情事。 (四) 本次遴選採下列條件: 1. 預定起聘日116年2月1日為基準以候選人年齡未滿65歲。 2. 檢附三位 上曾任大學校長或具教授資格人士個別推薦函以或學術團體推薦函。 3. 具備 英文主持國際會議能力以並於候選人資料表說明相關經驗。 4. 截止收件時送件人數未達三人以則延長徵求候選人公告。 5. 填具並親筆簽署校長候選人具結書。

 

9 回上一頁